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女子2.5億存款失蹤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女子2.5億存款失蹤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儲戶4億存款在天津銀行“人間蒸發(fā)”,4年謎團仍未解開,什么情況?
銀行存款不見案例層出不窮,這回天津銀行又爆出4億存款不見的消息。
從案情回顧看,這是典型的銀行員工內外部勾結作案。外部的是“眼鏡男”,內部的是該行員工孟亮。就銀行責任來說,我贊同當事人的觀點:
1、事主們提出,銀行對大額資金轉出沒有作好防范工作,我認為是對的。按理大額資金按照多數(shù)銀行內部規(guī)定,需要有多人多層級授權,本案中要么是相關員工未按流程審核、違規(guī)操作,要么是這些員工授權密碼外泄。總之,銀行沒有盡到替客戶保管好存款的責任。
2、盡管是員工作案并潛逃,但是銀行需要承擔管理責任。客戶是到銀行柜臺來存款,作案人孟亮在柜臺內代表銀行接收客戶存款,這個行為并不是個人行為。如果否認這一點,那么所有銀行工作人員都是不可信任的——因為他們不代表銀行,誰會把錢存給一個不認識的個人?何況銀行還提供了蓋章的存款憑證!
3、法院一、二審駁回涉事儲戶的起訴,理由是"有案外人向公安機關舉報、本案涉及刑事犯罪“,從表面上看,是根據”刑事優(yōu)先于民事“原則作出的決定,但實際上損害了儲戶維護自身權益的權利。因此在遞交了再審申請書后,最高法予以了儲戶支持。之后法院判決銀行支付儲戶存款本金,是毫無爭議和完全正確的。
4、最后,儲戶與銀行爭議的焦點是存款利息。銀行方面仍以本案涉及刑事來進行拖延審判,是指望抓到犯罪分子孟亮后,從他嘴里撬出有利于銀行的證據,不過截至目前仍未得到信息。我認為審理法院等待刑事案件審理完畢,再進行有關利息爭議的民事審理,從程序上也無可厚非。
銀行存款消失,反映了該銀行風控體系不完善、銀行員工風險意識薄弱等問題,更揭示了銀行重營銷輕管理的深層次經營理念問題,值得銀行高層的重視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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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的該銀行4億存款消失案,捅開了銀行安全監(jiān)管的巨大漏洞。
更加匪夷所思的是,在此案發(fā)生后,該銀行陸續(xù)爆出大額資金的神秘轉移懸案。
合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存入天津銀行濟南分行的3億元存款在當日就被盜走。
天津城市一卡通公司的存款賬戶在用戶不知情的狀況下,資金被轉移,隨后又分多筆匯款返還賬戶。
這些驚天駭聞,都在表明,這其中的安全隱患和漏洞是如此之大。
銀行,我們還能相信你嗎?
雖為職員犯案,銀行不能推責
拖了4年沒有解決的懸案,分歧點就是銀行認為這是當年犯案的職員個人行為,已經構成刑事案件,在嫌疑人沒有抓獲之前,銀行不負責解決民事糾紛,也就是不補償儲戶的損失。
可是?
仔細想想,根據銀行的風險防控規(guī)則,該職員明顯違背了很多原則,才能如此輕易轉移4億資金。比如:
按照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單位辦理結算業(yè)務必須要使用結算專用IC卡驗證客戶身份,而該銀行進行電匯時,并沒有使用IC卡核查客戶身份;
根據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500萬元以上的大額資金轉出時,銀行應當采取三級或者四級的審核過程。可是該銀行無法提供這些賬戶資金轉出時的正常審核手續(xù)。
所以,可以懷疑銀行監(jiān)管出了問題。
儲戶存入的資金,就這樣暴露在犯罪分子的魔爪之下。
從道理上講,犯罪嫌疑人竊取的是儲戶存入銀行的資金,應當屬于銀行管理的資產。這樣的損失不應該有儲戶直接承擔。
這樣的推責,要銀行你有何用?
銀行需要拿出些擔當,為自己的失職負責
很討厭任何機構出了事情,就拿員工說事。
畢竟存款是沖著銀行的招牌去的,而不是沖著辦事職員去的。
不管怎樣,銀行可以付起自己的責任,比如把儲戶的存款補齊,并支付期間損失的利息。
等到自己家賊到案,再去做內部的清算。
有擔當,有誠信,才有發(fā)展!
我親愛的銀行大哥,能不能別那么折騰我等小民了.
首先我覺得什么謎團,是什么原因,都不是我們想關注的, 我等想關注的,就是人家把錢放你那里了,什么證據都有了,人家想要回的時候,你就該還給人家。這個道理 我想非常明了的吧。
存款,您究竟去那里了?
對于儲戶來說,誰犯罪與他們無關,,他們只要求能夠取回存款,趕緊還錢,該給人家都給人家, 然后你再去解決你自身的問題,管你是自己吃了,喝了,或是被人給騙了.和存錢的人有啥關系? 你們可以想什么辦法,去追回由于你們自身原因造成丟失的錢. 試問一下,如果我們草民,向你貸款10億, 結果貸款的錢被公司財務又給,卷跑了,你銀行是不是不找我還錢了,等我把被卷跑的錢要回來,再給你?
歷時4年之久,你究竟想干嘛呢, 想盡一起辦法拖著,是不想還錢,還是什么呢? 此等行為,和最近發(fā)生的黃耍賴之流豈不是一丘之貉了.不過你們更懂得利用法律的空子, 好像還真那你沒有太多辦法啊,你們是否想把這法律流程,走一輩子,甚至讓你子孫后代,繼續(xù)繼承下去啊??墒侨罕姷难劬梢匝┝恋陌? 試問,誰還敢給你們打交道呢,你這不是自絕于人民嗎? 有時候還真的佩服你們了,天天叫囂互聯(lián)網阿里巴巴和騰訊,讓你等活不下去了。說真心話,你們如此做法,還能活得好好的,那還有天理嗎?
其實象天津的這個銀行,情況還是不少的,我們來看看最近幾年發(fā)生的一些類似情況!
2014年初,酒鬼酒1億元存款被曝不翼而飛,后經公安機關偵查,最終追回3699萬元,其他資金至今無下文。
2014年4月: 工行石家莊分行建華支行一名儲戶300萬元存款離奇失蹤,緊接著有幾十名銀行儲戶也陸續(xù)報案,稱自己的銀行存款莫名“失蹤”,經初步統(tǒng)計,涉及金額達數(shù)千萬元,工行稱無責任
2014年4月29日: 洋河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蘇酒集團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國工商銀行鄭州解放路支行儲蓄存款1億元,截至2014年4月8日,儲蓄賬戶余額僅為3.37萬元。
2014年6月30日: 蘇酒集團貿易公司在中國工商銀行開封豪德支行儲蓄存款3000萬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儲蓄賬戶余額僅為669.4萬元。
2014年10月: 瀘州老窖公司發(fā)現(xiàn)在農業(yè)銀行長沙迎新支行1.5億元存款出現(xiàn)異常(銀行通知,錢已被劃走)。隨后公司展開風險排查,進一步發(fā)現(xiàn)公司在工商銀行南陽中州支行等兩處存款存在異常情況,共涉及金額3.5億元。
2015年5月15日: 南陽市誠業(yè)企業(yè)管理服務有限公司通過網銀轉入南陽工行4395萬元,后發(fā)現(xiàn)銀行賬戶余額為零。
2015年5月: 中國銀行杭州慶春支行儲戶3億元存款被融資中介以非陽光貼息的方式轉走失蹤。
此等事件如此高頻,廣大老百姓們,該何去何從呢,究竟該相信什么呢。在BAT等互聯(lián)網金融崛起的今天,如此再不改變,那后果是可以想見的了。
本人去銀行承兌匯票貼現(xiàn),在銀行辦理的業(yè)務,把承兌匯票交給中國建設銀行,我們也有銀行的回執(zhí),結果銀行分理處主任拿著這個匯票交給他上級單位,結果他上級單位的領導拿著匯票跑了,我們起訴,結果他領導是詐騙把我們的錢也掛在刑事案件上,問題是我把錢給建設銀行,你們銀行的員工拿著銀行的錢跑了和我有毛關系我都不認識他,天理何在,有哪位大神能給反案,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女子2.5億存款失蹤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女子2.5億存款失蹤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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