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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察詐騙,以什么罪名定罪?
以詐騙罪定罪,但屬于未遂,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冒充國家工作人員屬于詐騙的手段,不構成其它罪名。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guī)定:詐騙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冒充警察騙人犯罪嗎?就是耍人玩的那種,沒有詐騙等目的?
冒充警察招搖撞騙的,涉嫌構成招搖撞騙罪。如果不是出于惡意的話,不構成犯罪。 相關法律規(guī)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 【招搖撞騙罪】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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